法律问答

我是二次酒驾,一直没有处理,但在系统上显示我到2019年2月份就可以考本了,所以我今年二月份报考了驾照,系统也受理了,但驾校告我说有违法为仲裁,我到交警大队一查确实还有,给我的理解,既然已吊销我驾照,我就没必要处理了,然后恢复我的驾照考试资格,事实不是这样,我非常困惑,我怎样才能恢复我的驾照考试,必须要有拘留的程序吗?而且说是处理完以后,开始算时间,2年后才能考试。不知道这样合理吗?

仲裁
2019-06-28 07:30: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有以下情况会吊销驾照的:
    一、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受处罚两次以上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拆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超过15日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