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首先找律师吗?准备什么东西,要有证据吗?

离婚
2019-06-28 08:0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 离婚诉讼的证据较多,以财产方面是证据为例,这一方面的证据主要涉及共同财产的存在、共同债务的存在(而最主要是对方在自己的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债务)。至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女性当事人收集这方面证据是处于劣势的,因为大多数的家庭主要是男方在挣钱并掌管财权,因此对于家庭中的存款或借给别人的现金等财产是很难掌握的,那这就需要女性当事人平常多留个心眼,观察男方平常存款的银行名称、户名(当然有帐号最好)或借给别人的钱家中是否留有借条等,而我们律师平常遇到最头疼的是后者,即共同债务的存在,尤其是对方向自己当事人的父母或亲戚的借款,因中国人碍于情面,很少打借条,因此离婚时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电话录音就是一种取得证据的最有效的方式,收集证据一方可在起诉前以很平和的方式与其配偶协商关于离婚中涉及的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问题,通话中有意识地提到在自己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借款,如果对方认可或只对数额提出异议,那么类似的录音就是较好的证据。

  •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