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哥哥共同买房我哥哥是房主我是共有人,现在我哥哥主动将房屋所有权赠与我,我们之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将我换成房主。

2019-06-28 12:51: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在购买房产时,登记分各自按份额共有,则合伙一方可以出售其自有部份,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这样的手续;如果购买房产时登记为共同共有,但不能出售合伙一方所占有的部份。
    一、按份共有: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房改房办理赠与公证后,由受赠人提供《赠与公证书》、仿佛买卖征询意见通知及受赠人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办理前需先缴纳评估价3%的契税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属于部分产权。
  • 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为父母房产,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如果考虑到将来房产的出售,届时“买卖”的税费可能低于“赠与”,但如果不考虑后期出售,则赠予的费用是最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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