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是喀什被聘老师,在2017年12月5日签了临聘合同,上交了毕业证原件,可是现在有些特殊情况不能去了,(临聘协议上写着,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违约,违约金3000元,)我该如何做,才能做好这件事,又能拿回毕业证?

其它
2019-06-28 14: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法律如何规定违约金的?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
    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应一定年限内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的岗位上工作,单位支付保密费。
    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都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除了公司答应你送你培训的违约金外,不用管其他的违约金。因为其他的违约金天然无效。
  • 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 《合同法》第116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也就是违约金和定金只能二选一。主张定金的话,因为此时损失小于定金,可要求两万。
    主张违约金,要求五万,但因损失与违约金差距过大,对方也有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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