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男女同居有一个女儿三岁了,上了户口,男女没有结婚证,现在女方怀孕了需要引产,如果女方自己去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男方可以告女方吗

2019-06-28 21:52: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后女子与他人同居怀孕了,孩子如果生下来了,孩子不是前夫的。
    和谁同居,孩子就是谁的。
    2、他人如果不认可孩子是自己的,女方还要执意生下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向法院递交证据证据,要求他人与孩子做亲子鉴定。并且要求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教育费等。
    3、至于生下这个孩子,孩子父母是否违法,应该看他人是否还和别人存有婚姻关系,孩子母亲是否又结婚了,是否又有了新的婚姻关系。如果同居双方各自都有婚姻关系或者有一方有存有婚姻关系,两个同居者则构成重婚。如果同居双方各自没有婚姻关系,都是单身了,同居者则不构成重婚。
  • 没有结婚怀孕后,待小孩出生后,父母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对小孩登记户口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没有结婚证发生车祸,根据法律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凡是没有领结婚证,后来又没有补办的,不属合法的夫妻关系。因不是配偶关系,按继承法规定,就没有资格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一岁的宝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第1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一岁的宝宝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但他只能拿到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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