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以前替别人担保贷款了,结果被上失信名单了,然后2017年我把钱还了,现在想做贷款做不了,征信上还有显示,我需要怎么办才能,撤销征信上的东西啊

2019-06-29 08:5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
    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的有关规定,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一)放弃到期债权。
    (二)无偿转让财产。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四)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
    (四)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
    (五)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
    (六)《担保法问题解释》第69条规定的抵押行为。
  • 您好!贷款人向银行提供伪造的担保人收入证明,担保人在住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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