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哥哥2000年与妻子离婚(有一女儿由前妻抚养)。哥哥与一女人未领结婚同居至今。今年过年期间在同居女人的哥哥家喝酒,突发脑梗,现在同居女人不管哥哥了。朋友想知道哥哥的女儿有什么义务,作为姐妹有没有义务。有法律依据吗?谢谢您!

离婚
2019-06-29 10:2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发现前妻婚内出轨,可以申请财产重新分配,以及主张得到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夫妻互相忠实,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因此,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 同居协议有效吗,是否受法律保护是不少同居男女担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
    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等约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 1、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期间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但是不影响孩子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平等的权利。

    2、同居期间的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在谁的名下,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可以采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 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以上就是对离婚债务怎么分,如何处理的简单分析。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