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追尾我车上,我下车看什么情况,对方什么也不说就打我,我不是本地的开车就走了,她报警了,我算逃逸吗

2019-06-29 13:39: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赔偿:根据交警责任认定情况,你先和他接触一下,协商赔偿事宜,或者申请交警调解。协商不成的,就到法院起诉他要求赔偿。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标准处理:

    (1)医疗费:根据医院的票据确定
    (2)误工费: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需要修养的时间,有工作的按照其工作收入计算,没有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
    (3)护理费:基本相同;原则一个人。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乘每天30元
    (5)营养费:一般按照住院时间计算,每天不超过10元。
    (6)交通费:住院就医发生的费用;
    (7)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被鉴定为残疾,这些项目还需要赔偿。
    (8)残疾辅助用具费:比如拐杖或轮椅
    (9)精神抚慰金:法院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