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4张信用卡总计金额14万,放在我处,养卡(就是多种形式消费有助于提额)刷卡套现,卡里的钱都给他本人了,有银行转账记录,他现在信用卡透支空了,不还了,对我有什么的法律责任吗?谢谢

2019-06-29 14:3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透支时限和计算: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以刷卡消费50000元为例,如果从记账日到还款日为期45天,且持卡人在还款日时还了40000元,尚余10000元未按时还。
    如果持有的是建行或者招行的卡,则需以5万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 45天里需支付透支利息1125元;如果持的是工行的信用卡,则只需对未还的1万元计透支利息,45天里需支付的透支利息为225元,两者相差5倍。
    如果未按时还款不是因为没有还款能力,而是因为记错而导致很小数目的误差,则差别更大。
    如果消费者在全额透支又无法按时还款后,就会产生透支利息等费用,导致欠款金额超过限额,由于超限是由于信用卡本身的费用产生的,对于这种情况,有的银行不收取额外的费用,例如现在建行和招行信用卡中心都表示,没有超限费的规定。
    但是工行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则表示,如果出现欠款金额超过信用卡额度,则要对超出额度部分收取5%的超限费,不过工行表示,在一个超限周期里,只收取一次,而中信银行则表示,超限费每月复利计算。
    持卡人使用单位卡进行透支的,由其单位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持卡人使用个人卡附属卡发生透支的,由其主卡持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主卡持卡人丧失偿还能力的,由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
  • 信用卡透支不还会产生哪些后果?贷记信用卡允许持卡人“先消费,后还款”,这就造成了不少人透支信用卡,却在还款日又无法还款的情形。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主要有要负担高额罚息、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等。,仅供参考!   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   
    1、负担高额罚息。   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   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所谓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2、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   
    3、恶意透支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涉嫌贷款诈骗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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