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醉酒驾驶三轮车追尾我开的手扶拖拉机,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方为次要责任,是不是对方负全责啊?

2019-06-29 16:0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肇事司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2、作为雇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也可以要求肇事一方赔偿。本车司机不具有过错,没有赔偿义务。
    3、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中死亡赔偿金一项数额最大,如果你父亲是城镇户口且不超过60岁的话,接近40万元。其他项目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4、协商赔偿事宜不成的,可以以肇事司机、车主、对方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 按实际情况,出事故并不能确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或者交通肇事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汽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一、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此种情形中,由于后车的违法超车行为导致追尾事故发生的,后车应负事故责任。  
    二、道路上的机动车由于停车不当或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导致后面同车道的机动车发现前有故障车辆停于路中时,已来不及踩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因此,机动车遇到故障需要停车修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1)机动车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2)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机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除了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应当特别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较快,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如果因故障在道路上停放的车辆未尽到上述规定的安全警示义务,导致后面同车道车辆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的,被追尾的车辆应负事故责任。
  •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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