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生病无法正常工作,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2019-06-29 16:3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注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见图一);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见图二)。
    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这种情形见下图。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所陈述的旷工15天,若单位在规章制度予以体现,且按法定程序制定了该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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