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孩是第二胎,前面是一个女儿,在我老婆的户口下,第二胎生时没有办准生证,但是这个户口已经上了,上在我的户口下,但是现在村里却说要罚款,我的户口是在镇里的,当时是学校迁回来的,以前是农村户口,我老婆是另外一个地区的,也是城镇户口。请问现要罚款合理吗?

2019-06-29 17:0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准生证办理流程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 办理《二胎生育证》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2、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3、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其复印件;村级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再婚夫妻离婚方要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及其复印件;丧偶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婚育状况证明;初婚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初婚证明;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双份申请及证明材料,报市审批。
    4、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
    5、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6、乡级计生办政法员要根据县级批复及时对村下达《二胎证分解批复》。以上就是对“怀孕后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如果生育二胎被罚款,可以到作出罚款的部门了解具体的情况,不服罚款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全面放开二胎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无需办理准生证。生二胎的注意事项:

    (1)、生二孩的家庭将无法领取独生孩子荣誉证。此外,一胎所需的证件,二胎还是需要。

    (2)、二孩若是符合我国相关条例的,在保险待遇、产假的享受上和首胎一致。

    (3)、虽然二孩生育符合我国相关条例,但在享受陪产假时,仍然要根据各地的规定来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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