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吊销是意味着要重新考驾照吗?

2019-06-29 20:5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
    同时,又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 3 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
    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血液里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八十,即为醉驾,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为酒驾。(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0-80毫克为酒后,80毫克及以上为醉酒)。  醉驾和酒驾的处罚标准如下:  酒后,罚款200-500,扣证1-3个月(记分6分)  醉酒,罚款500-2000,扣证3-6个月,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分12分)。
      到了2009年,法律未修改,只是在处罚时,都按最重的来处罚,不讲幅度。也就是酒后,罚款500,扣证3个月。。醉酒,罚款2000,扣证6个月,拘留15天。  而且每个省份都对酒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补充性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刑事责任: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的事件。如果驾驶人已满14周岁,驾车故意将人撞死引起的交通事故,将会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驾驶人已满16周岁,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将会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有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将会承担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