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年在打工厂里给办的工资卡(深圳本地的,家里没有网点),去年回家来后取过一次钱,今年取余款时取不出来了,打给银行咨询说卡被冻结了!他们说的那些原因(身份证过期、非正常交易等)什么的都没有过,我只在提款机上取过钱,现在在柜台也取不了,请问怎么办?客服说要我本人去深圳那里的银行去处理,可我现在根本去不了,请问怎么办啊?

消费者维权
2019-06-29 20:53: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卡期限为一年,经申请人申请可续行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按不超过一年续行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也就是说,只要被执行人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经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一直冻结。
  •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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