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一个二手房,但是因为贷款没有办,下来定金可以退吗?

2019-06-30 01:5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一、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买二手房的定金交付给房主。买主可通过与房主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控制法律风险,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的,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要确认对方的确是房主;  其次,在房主确实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如果其有充分的授权证据,由他的朋友代签定金合同是可以的。  
    二、买二手房要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土地增值税。但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上市的公房,免受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公房入市行为,按公房出售价与应扣除项的差额计征土地增值税,税率按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征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征税额—收入成交价—(成本价+土地收益金+个人收入维护与更新成本+综合税额)  
    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纳税对象的税种。由产权所有人交纳,房地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地产代管人是纳税义务人。  
    3、契税。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均由承受人依法交纳契税。  
    4、手续费、交易管理费。当前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按套交纳。

  • 1、在贷款期间,你的房子应该就已经抵押给银行了,银行基本上不会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放款的。
    2、你可以将房子转卖的,如果你的朋友不是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的话,手续上会麻烦一些,需要协调的当事人很多。首先,你需要和银行协商,如果你朋友的资质银行可以放款给他的话,可以协调银行将购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换为你的朋友。感觉这一步是最难的。第二,如果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那么银行会让开发商承担一个阶段性担保,那样的话,在购房借款合同的中就是三方当事人,都需要协调。贷款人,开发商,银行。第
    三、需要和开发商协调将购房合同更改为你朋友的名字,不然,银行的银行的贷款合同,以及他项权利证都是没法办理的。总得来说更改比较困难,但是不是完全不可能。另外虽然麻烦一些,但是这是最安全的办法,除此之外,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风险。
  • 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通常根据贷款品种的不同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抵押类的贷款会要求征信三级以上,信用类贷款则要求征信二级以上;征信逾期严重的借款人很难准入,另信用卡年费,或是500元以内的小金额欠款造成的逾期,一般审贷官会酌情处理。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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