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过红绿灯转弯,因为是过红绿灯所以车速较慢,然后一个老婆婆,在她身侧九米处就是斑马线,然而她偏偏横穿马路,然后我看见她了就本想减慢速度刹车,他也看见我了,就停顿了一下,我以为他要停下来,所以我就没有在减慢速度,就按照本来的速度开过去,但那晓得他应该以为我要刹车就动身走了过来,就这样把她撞到了,然后我就把她送到医院,医生检查说只是擦破了皮,软组织受伤,没啥子大碍,但是老人家偏要说自己胸口疼,然后就给了她五百块钱,还给她买了药。他的家人就说有啥子问题还要来找我们,我就想知道,这种责任难道真的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要全权负责?万一她一直都没好,一直赖到我怎么办?

2019-06-30 15:24: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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