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丈夫都是二婚现在结婚八年现因感情不和性格不合我丈夫想要扶养我女儿八年的生活费这个合理吗

2019-06-30 18:4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符合法定条件,一方可以提出赔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主张住院伙食补助的话在主张医药费的时候同时主张就行了,一般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住院天数的证明材料。
  • 兄弟姐妹间不抚养一般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为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建议一方面尽量先向政府民政部门、社区等申请应有的福利;另一方面兄弟姐妹私底下给予帮助,亲戚主动出面承担责任的话,可能会成为政府推卸责任的理由,影响应有权利的申请。
    兄弟姐妹之间到底要不要去帮助应该忠于自己的感情,不要被法律、道德这些条条框框枷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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