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国企下岗职工,2003年入职西安一家外企至今已十六年,2017年在原国企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现在我工作的外企以退休人员无法继续购买工伤保险为名和我终止了劳务协议,请问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2019-06-30 19:0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未达退休年龄,达到一致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五至六级的,又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七致十级的基本都是一次性解决。
  • 申办退休的程序:t  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t  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t  第二步:填表盖章t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联系卡》、《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并加盖相关印章。
    t  第三步:退休申报t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大二寸,1张一寸)、加盖社区公章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张),按照《退休申报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到长春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8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t  申报后,按窗口工作人员提示的缴费月份及时到个体分局(金业大厦2楼)缴纳养老保险费。t  第四步:公示t  每月在业务大厅公布申报退休获批准人员名单、未获批准人员名单及未获批准原因。
    办理退休申报时,社保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本期申报人员查看申报结果的时间,应及时到申报大厅进行查看。t  第五步:领取退休证、存折t  申报退休人员到业务大厅查看本人申报结果时,在公示板上同时提示公示人员领取存折的时间。
    退休人员按时到大厅(9~10号窗口)办理退休证、存折领取。t  领取退休证、存折时应携带的资料:t  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
    如果他人代领,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一、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存折或卡,并各复印一份复印件,社保卡、有户口本的最好也带上,然后直接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社保养老领取手续。 一般如果是下半年生日即达到满期领取标准的,可以在上半年即6月30号前提前办理申请,一般提前一个月办理领取手续即可。
    二、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局提出退休申请;
    三、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档案是否已经托管、参保缴费等情况),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并告之申请退休人员:
    1、填写《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彩照3张;
    3、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800元。
    四、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定期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退休条件审批表》批复。
    五、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核算好待遇后,将《随县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报人社局复核。经复核后,办理养老金存折。
  •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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