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贩吸食毒品,要到边境开车,(贩吸的案子今年6月份就3年了,期间没有任何犯罪记录。)需要办理边境通行证,办理通行证需要政审,能通过吗?

2019-06-30 20:1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
    1、对于违法行为只能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即罚款、拘留等,或者采取强制戒毒措施。
    2、吸毒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3、但与毒品相关的犯罪种类较多,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属于犯罪,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条件也属于犯罪。
    4、吸毒对自身、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极不利的影响,很多因为吸毒家破人亡,远离毒品,可以让你拥抱健康生活。
    吸毒很有可能引发相关犯罪,比如产生幻觉、因为毒资问题而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且一些情况下自己可能也没办法控制,所以建议珍爱自身,远离毒品。
  • 关于毒品有关的犯罪,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1、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是不能认定有罪的。至于无犯罪记录干什么用、证明是否备注负案在身,都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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