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父母都不在了,就两兄弟的户口,目前都已经各自结婚,我们有一个孩子,我的户口已经迁过去了,但是他大嫂的没迁过来,现在我们一家三口都是在他大哥的户头,想分户可以分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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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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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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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