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判决离婚对方不服再上诉等了2个月后才开庭还要多久才宣判结果

离婚
2019-07-01 06:53: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原告已经起诉离婚,经过两次开庭后,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公司不服仲裁判决并上诉,法院一般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公司不服裁决,一般起诉的时间是十五日之内;
    二、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只有非终局裁决,公司才可能起诉;劳动仲裁中不是一裁终局情形的,当事人或法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纠纷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一审判决后,可以上诉。
    1、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即一个案件经过二级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2、如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可以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3、在程序上,可以写一式两份的上诉状,交于原审法院,预交上诉费用,等通知、准备开庭即可。 因此如果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审判决存在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