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别人的车违章车主本人不在可以拿我的驾驶证扣分吗

2019-07-01 08: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驾驶证扣分,要当事人,持自己驾照,而且在违章书上签了字,才可以扣分。那么,驾驶证无辜扣分怎么处理?  驾驶证被扣分,不管是正常被扣或是无辜被扣,都得要注意: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 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第二步: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第六步: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没有达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有达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2、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3、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3、不按规定会车的;  
    4、不按规定倒车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没有满12周岁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6、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7、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罚款】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