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深圳注册了一个公司,后因某种原因,公司一担生意也没有做成,就倒闭了,本以为以后还用得上,所以就没有注销,现在差不多五年了,一直也没有去处理。现在听说三四万才可以注销,不然要列入什么黑名单什么的,所以想咨询具体情况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01 13:32: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外商独资公司注销流程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核准通知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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