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房东谎称自己是二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有效吗

2018-08-15 13:3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因此便会产生租赁期限这一问题,这个在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有详细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