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被一个人打了,报警立案以后送往医院,大腿骨折,做了手术,警官却说要康复出院以后才能做伤情鉴定,请问律师,伤情鉴定到底该什么时候做呢?

暴力伤害
2019-07-02 01:2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伤情鉴定是用来对案件性质进行界定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话,则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果是轻微伤,则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就可以。
    2.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有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事赔偿的依据是伤残等级的鉴定,而不是伤情鉴定。
  •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