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49岁,我现在再一家公司上班,我的保险是我自己补交的,我53岁才能退休,公司现在只给年轻的上保险,公司应该给我上保险吗?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谢谢!

2019-07-02 08:2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法律上来说,到了退休年龄,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
    退休的两个条件:
    1、达到退休年龄(男60,女55);
    2、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
    退休是指在达到年龄时是在职的,也就是有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另一种情况是按自谋职业者的身份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到符合条件时由社保部门审核后,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可以领取养老金。
    某种意义上说,退休金和养老金的概念差不多,差别就在于是不是在职,是不是有单位。

  • 1、退休人员无工伤一说,因为有工伤,必须是具有劳动关系,才能申请认定的;
    2、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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