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三十岁了,办了多年独生子女证,我是她母亲,请问我要多少岁可以领独生子女款

2019-07-02 09:07: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形: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属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也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2、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离婚或丧偶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夫妻中一方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的;
    2、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一个孩子,一方未育且不再生育的;
    3、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 1、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
    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
    4、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列支。
    5、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6、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
    7、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优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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