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去年四月份离家出走,至今无音讯。怎么样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7-02 11:21: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没有争议,在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双方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民政部分受理之后认为夫妻关系却已破裂,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各留一份,民政部门留一份,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时就算是离婚了,协议离婚有效。
    婚姻的形式要件就是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就是协议离婚有效。
  •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数量以及夫妻双方谁来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医院,只要能够有法院对子女归属进行确定就好,如果只有一方愿意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则只能够通过调解,然后不准许判离。
    要想离婚只能等到下次起诉。
  • 单方离婚程序,由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如果能够联系到,还是尽量联系;如果确实联系不到,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