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口头协议的配合方式不老板否决,工地不完工停工,老板不付工程款,付不起人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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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
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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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
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但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无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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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