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患者检查发现胆结石,建议腹腔镜取石,可住院后一切检查完毕,做腹腔镜的时候,医生才发现石头比预期的要大,必须手术!结果又开刀进行胆囊全切取石术,手术结束,医生告知可以喝点米汤,三天过后发现患者腹腔肿大,经检查发现因手术失误,十二直肠部被手术刀划破三处,吃过的米汤等都流入腹腔,导致患者出现高烧,腹胀等现象,院方又紧急剖腹进行修复术,把划破的肠直接切除,然后连接到胃中部!导致患者生命垂危,在ICU整整待了二十多天!患者到现在还没恢复,病情还在反复,可现在医院方又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7-02 14:5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2、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3、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打医疗官司,律师作用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为你维权处理。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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