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怎么办啊,都是江苏地址,老家在无锡,现在常州户口没有迁来可以买社保吗

2019-07-02 16:0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个人参保的,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参保):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  
    1、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2、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3、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  
    4、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5、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1、按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只要有证据表明你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要求公司赔偿。

    2、、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而有差别:
    1、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如果当地在新农保的试点地区,可以参加新农保
    4、如果属于失地人员等情况,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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