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起诉离婚结婚证和户口本都在对方手里怎么办

离婚
2019-07-02 16:2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了户口本上还是已婚。 办理离婚是在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而户籍的管理是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所以,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只要当事人不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籍信息手续,在户口本《婚姻状况》还是显示当事人是已婚。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只领结婚证,户口还没转入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继承一方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身份关系。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离婚后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婚。离婚的时候就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来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