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瓶车被小轿车撞了,交警判我主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他的修车钱,我要付吗,保险公司会向我讨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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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是指双方在事故中都存在过错行为,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对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在处理事故赔偿时,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比例进行赔偿。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首先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才由双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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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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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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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责的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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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