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3岁父母离异,之后一直跟着爷爷,15岁父亲带了阿姨回家,才有一个家,16岁,因为父亲家暴,不愿读书,父亲要求我立下绝义书,断绝父子关系。后面我就跟母亲联系更紧密了,母亲供我读大学,现在我22岁了,父亲也不给我进他家家门,并且说我已经不是他家的人了,想知道,等以后他老了,我对他还有抚养义务吗?

2019-07-02 19:2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子女有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是硬性规定,是必须履行的。
    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应当不分遗产或少分遗产。
  • 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大多数学者认为,父母故意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
    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上如果是父母恶意遗弃或者虐待子女,子女因此要求不赡养父母,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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