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是2011年结婚,2016年买的房子,结婚八年了,有一男孩,一女孩,全款买的房子,户名写的女方,买房时她的父母出了30万,她舅出了40万,我们出了20万,现在要离婚,我们出的20万我没有证据,因为是她直接转给她舅的,全款是走的她舅的账,现在她们耍赖说我们没有添钱,A是她舅给付的,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02 21:5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只有一方父母出资(假设A的父母出资,另一方配偶为B)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其中一半的产权可视为A的父母对B的赠与,一般按照登记情况确定该房属于双方共有。倘若A的父母能提供证据证明系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而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合同未生效,A的父母可要求返还房产。
    2、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A名下的,该房系A的婚前个人财产。
    3、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B方名下的,分析同1,该房产可视为A的父母对B的赠与,系B的个人财产。若能证明系附条件的赠与,可主张合同未生效,A的父母可要求返还房产。
    4、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A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该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5、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A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A一方的赠与,该房系A的婚前个人财产。
    6、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B名下的,属于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明确只赠与B的除外。 另外,若有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处理。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 离婚时房产分配可能情况:
      
    一、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或者由他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归个人所有;
      
    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分配,协商不成,原则上平均分配;
      
    三、房产由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归首付方所有,对另一方补偿;
      
    四、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 只要女方同意,女方是可以净身出户的。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只要双方能达成协议,女方是可以净身出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