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因工伤死亡,获得一笔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停工补偿费、父母赡养费,家中有爸爸,我,姐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舅舅这笔钱应该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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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死亡抚恤金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
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
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某一亲属或
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单位给付的丧葬费中扣除,但不足部分不应从抚恤金中扣除,而是与其他
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
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所以,如果三个子女和老伴都可以参与分配,但要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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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伙食费补多少, 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指的是工作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所必需的伙食消费。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作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川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根据这一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分为两类: 第一,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经批准同意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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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确定为“近亲属”,民法通则等各类司法解释的定性,近亲属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因此有上述人对死亡赔偿金予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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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
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
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考虑到须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规定的赔偿项目相一致的原则精神,对赔偿的内容进行了分解,即仍保留过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因此,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考虑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无可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分额予以适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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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