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当事人重伤二级,现请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收费标准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19-07-02 21:5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的鉴定依据和统一的等级划分标准。本标准按照各部位解剖学损伤和功能损害顺序分述编排。
    3.2 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等。
    3.
    2.1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3.
    2.2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中度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3.
    2.3 轻微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轻微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轻微或者短暂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轻微伤害的损伤。
    3.3 按照损伤严重程度由重至轻依次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三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轻微伤一级、轻微伤二级,共八级。

  • 4.2 重伤二级
      
    4.
    2.1 原发性脑干损伤或者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
      
    4.
    2.2 损伤遗留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4.
    2.3 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4.
    2.4 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4.
    2.5 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4.
    2.6 损伤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4.
    2.7 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4.
    2.8 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完全感受性(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4.
    2.9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
      
    4.
    2.10 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4.
    2.11 损伤遗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碍(重度)
      
    4.
    2.12 外伤性晚期癫痫,经规范药物治疗1年,仍难以控制发作
      
    4.
    2.13 损伤遗留平衡功能障碍,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1、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3、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三、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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