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朋友想用我的住房公积金给他做担保,但是我自己近期也打算用公积金买房,会不会影响我贷款

2019-07-03 05:5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纠纷一般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有影响吗?住房公积金支取对以后买房没有影响,只是贷款额度和能提取的余额少了,公积金系统筛查程序确实要同时筛查贷款记录和提取记录,为了支付租金而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购房资格审核,即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是否为首套房购买者,是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而不是租房提取记录,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均不算在内购房人可以放心。

    1、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要想再用公积金做房贷,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也就是满一年以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了房贷利率也是不受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婚后不管用谁的名义买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应该是一人一半。离婚的话最少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同样共同的债务也有自己一半,房贷的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 《新婚姻法》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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