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五年了,但我怀的孩子不是我老公的,现在他不同意给孩子落户口,我可以办理离婚。然后户口不迁出在把孩子户口落我身上可以么?我们那里过几年要拆迁了。怎么办好?

离婚
2019-07-03 07:1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改房可以落户口吗,  房改房可以落户口,但过户手续要慎重。已购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房一般是不允许交易的,特别是国家政府,公安等机关单位的。按照现行国家法规,房改房要交易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费用并且办理上市证,这样才可以上市交易。具体的买房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手房交易都要房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交所需交纳的费用有房屋评估价格的--2%是个人所得税(卖方)。3%契税,)
    0.5%的印花税,还有房屋评估费,公正费,登记费等。  相关知识延伸:房改房怎么买  根据我国法律,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其具体规则如下:  
    1.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离的非本单位现住户出售。  
    2.对居住在不宜出售公有房屋的住户,单位要尽量创造条件,可采取调换公有房的办法向职工出售住房。  
    3.对于国有单位之间产权有争议的住房,凡在可出售住房范围内的,原则上由现管房单位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书面保证后,可批准其向职工个人出售,并按规定办理职工个人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售房款按规定比例留足维修基金后,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账户予以封存,待原产权关系明确后再转至原产权单位。
  • 你好,户口迁移过程中要办理结婚登记的话,要看户口迁移走到哪一步程序了,如果户口已经从原籍迁出,还没落下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这个时候公安系统的网络上没有此人的户籍信息,如果户口迁移证还没开出来,或者已经落完了,那就可以凭双方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还有本人的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了。
  • 男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的生命健康权,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力不受他人侵害。儿童在特殊时期,如哺乳期,法院将酌情判决,一般会判给女方,当然也会考虑到经济、成长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您可以前往法院起诉男方。
  •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而破裂的情况通常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