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法院主动给办理的取保候审,需要交罚金吗?

刑事辩护
2019-07-03 12:5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盗窃团伙全部取保候审后,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及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定罪量刑,判处实行就会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
    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时,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财产保。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保证金应责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己交纳。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
    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的。其结果一般是由其监护人出钱交纳,而不是用其本人的钱交纳。
  •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涉嫌毒品犯罪,此罪性质严重,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实际情况,以下是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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