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

离婚
2019-07-03 14:1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 符合两个条件之一即可:一是自愿离婚,一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等有了明确约定即可。
    符合这种条件离婚的,自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一般在诉讼离婚中沿用,即一方主张离婚但另一方不愿意的情形。在这种方式下,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相关证据,以便法官认定,并据以作出判决。
    当然,诉讼离婚也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事项作出判决,主张离婚的一方也同样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依据。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两周岁以下),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