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交警已划分责任 对方全责,对方叫人送伤者到医院付完检查费,没等检查结果出来就偷偷溜了,再联系肇事者,肇事者拒绝出面解决,说除非交警给电话请他来,但是交警是不可能会打电话给他的。检查结果出来后到医药费也拒付,告知等待法院传票,走程序才给医药费,误工费也拒绝,同样声称出示税票走程序,请问这种泼皮无赖怎么处理?真的要法院诉讼吗?起诉具体怎么操作,过程要多久?费用多少?费用是否先垫付,最后一定是对方给???

2019-07-03 16:44: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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