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发生口角,同租厂房的父子两把我老公打了一顿,然后我让人把我老公劝回家,但是他们父子不依不饶拿了铁棒进我家把我老公打的头破血流,我老公用刀正当防卫,结果在打的时候我老公膝盖被打破,头昏迷住院一星期才好点,父子两的父亲被手上打破,双方都是轻微伤,咋办啊

暴力伤害
2019-07-03 18:0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反击过程杀死一个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可以在判处刑罚的时候以此辩护。如果别人只是一般的滋事、殴打,威胁不到生命安全,你把别人杀死,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依法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无法以此进行死刑辩护。
  • 死刑案件辩护需要注意: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等)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3)共犯犯罪中被告人是否是从犯,胁从犯4)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5)查找指控被告人的证据是否充分,合理,真实,齐备6)看被告人的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是否较大7)看起诉书在法律中是否存在问题8)看被告人的口供是否真实,有没有收到严刑逼供,诱供的情况9)看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如果把别人打成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轻微伤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