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最近买的家具有质量问题,经过多次与商场沟通,说是三天内与厂家联系给退款,当时媒体也录下来了,可现在给我的结果是有质量问题的地方换货。这个我还能继续要求退货吗?现在商家以厂家给解决问题为由只给有问题的地方给换货,说我们不能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19-07-03 18:06: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店家不愿退货,则可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质量问题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之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 消费者享有退货权。《产品质量发》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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