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租房的订金的问题,昨天在一个中介那租了一个房,当时没有看上,但是他说他手上房都卖的差不多,只有这一个还好点,是老同学介绍的,所以当时那么一听就说那我先交点订金,然后他收取了我1000元的订金,所有的是口头说明,没有收据和合同,回到家后因为我姐姐给我租了房子,再加上那个房子太小我就跟他协商不租了,让他把订金退回,当天晚上已经协商好,他要求把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拍给他,结果第二天告诉我订金退不了,而且私自给我签了一份租赁意向协议书,上面写上了我的身份证号,之前拍的身份证照片就这样被他利用了,那份协议我不知道,也没有签字,除了这个协议书,我们没有任何的书面凭证,也没有签合同,不知道我交的订金能否要回,要回的话,能要回多少,房租是1550,押一付三,可是当时我并没有同意,说还需要考虑怎么付款,是可以押一付一的

2019-07-03 19:1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房租收据对某一具体的房屋租赁关系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它能够证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具有房屋租赁关系,同时能够证明承租人在某一段时间具体履行了自己的法律义务等等法律事实。因此,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房屋租赁关系)具有证明力。
    这就是租房收据的法律效力。
  • 如果您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中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房屋信息,但是经过您与卖家的协商,双方并没能达成房屋买卖的一致意见,也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就是说中介公司没有促成您双方买卖合同的签订,原则上您方可以不支付中介费。但是还是建议与中介进行沟通,看是否有后续的问题需要处理,如不想购房而解除居间合同等。
    或者您还想继续看房,可以继续由中介为您提供其他的房屋信息。如果您在中介的促成下,已经与中介、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已经履行了居间人的合同义务,您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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