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2017年2月到4月公积金未缴纳,导致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而房价再这期间每平方上涨了1000左右,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2019-07-04 06:4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购房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  
    (三)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四)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  
    (五)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购房贷款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本文只是介绍了一些常见的部分,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您需要办理贷款购房,最好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情况特殊或者比较复杂,还要咨询律师,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最好请律师先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尤其是关于贷款问题的,避免开发商推脱责任给您的利益带来损失。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管理中心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要向自己所在的单位咨询自己的公积金是缴存在什么部门,然后根据自己所缴存的部门,再结合自己所购房屋的地址,选择自己办贷款的相关部门。
    3、再次在贷款限度方面,借款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4、最后借款人应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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