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朋友,被控无证非法经营罪,且产品属于国家三类医疗器械,金额巨大,查处货物价值便在千万以上,非法所得估计几千万,会被判无期吗

其它
2019-07-04 07: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经营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1、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申请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至于能否适用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3、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一定要提交保证金。
      
    4、保证金的数额要考虑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经济状况等情况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能低于一千元。
  • 关于非法经营罪,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经营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法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司法解释规定,单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经营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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