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费用为四千,农村合作医疗已报销一千,请问保险公司是按照四千报销还是按照剩下的两千来报销,然后就是保险公司说在报销的医疗费用有一些是不报销的,请问保险法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2019-07-04 08:40: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住院报销分两种:一种是单位参保,还有一种是个体参保(自由职业者或失业人员)。单位参保人员不存在等待期,即参保后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参保需有等待期。参保6个月后,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最高支付一万元,以后逐年提高。如果是失业人员,从单位下岗一年内续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持不变。超过一年后,待遇从新参保计算(与个体参保一样有等待期)。关于报销比例和支付范围:
    (1)门槛费、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级特别护理费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全部报销,个人不支付。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报销一部分。
    (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丙类药品不报销。
    (5) 三级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25元/床日,二级医院20元/床日,一级医院15元/床日。
  • 发生医疗事故后,其医疗费可以由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进行赔付。
    已经开发出医疗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保单所注明的保险期限、追溯期以及承保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各项进行赔偿。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报销交通事故医疗费需要医院正规的医疗费单据。
    出了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为恢复健康需要就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按照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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