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原因:频繁地对我侮辱暴打,从月子里到昨天越来越频繁。2015年12月开始,他没工作了,在家带孩子,我在辅导班做兼职一般每年1-2月份开始到6月份结束,其他时间只能在家呆着没有收入。1.如果起诉离婚,孩子我养不起,法院会判给谁。2.财产如何分割。财产状况:2012年9月5日登记领证,2012年9月6日买房交首付,首付不到12万,男方家拿的钱,之后房贷2300元每个月我们自己交,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2015年7月9日买了一辆车,我们自己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他原工资卡里有一部分他私藏的钱,具体多少我不知道。家里的钱都在我名下。请问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7-04 09:00: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1,如果婚前购房协议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共有人一经登记物权即为成立。你们的婚姻关系是物权变动的原因---因为婚姻关系所以一方自愿在本该属于自己婚前财产的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由此相当于赠予了对方房产的共有权,依据《物权法》公示公信,那么房屋自然是属于共有权人的共同财产。
    除非能证明该物权的获得时存在瑕疵的,譬如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情况或者其他法定事由。 2,婚前购房协议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财产和债务
    1.协议离婚的共同财产、债务协商处理。
    2.诉讼离婚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共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