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们好!请问,农民工工伤补偿是多少?谢谢!

2019-07-04 12:4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哪几种方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  被鉴定为:  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本人或供养亲属可选择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部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及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录用职工未缴费发生事故伤害的及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市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作时收到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定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工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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